2017年9月21日22时,长垣县金银河温泉酒店员工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,被长垣县公安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,并要求其于9月24日前整改完毕。
9月25日22时,民警再次对该酒店检查时,发现该酒店工作人员仍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。
鉴于金银河温泉酒店在《反恐怖主义法》正式实施以来,未按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登记,且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,长垣县公安局于2017年10月6日对违反《反恐怖主义法》、不按规定登记的金银河酒店开出10万元罚单。
——长垣微警局每日普法——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 第八十六条规定: 电信、互联网、金融业务经营者、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,或者对身份不明、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,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;
拒不改正的,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;
情节严重的,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住宿、长途客运、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、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,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——长垣微警局“防电诈 天天学”——
#防范电信诈骗小贴士#
电话诈骗
①虚构子女绑架,利用电话录音造成家人恐慌,要求家人汇款赎人。
②冒充亲友,以车祸、生病、违法需缴纳款项等为由实施诈骗。
③冒充电信局人员,以电话欠费等名义实施诈骗。
④冒充公、检、法、司等国家机关人员,以事主涉嫌洗钱、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由,实施诈骗。
⑤冒充税务局人员,以退税为由要求事主到银行ATM上操作,实施诈骗。
⑥谎称事主中奖,要求事主交纳个人所得税、服务费和手续费等实施诈骗。
长垣县公安局防骗攻略第三季
——长垣微警局“学系列讲话、做合格警察、创一流业绩”天天答题——
以下属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的是
A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,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;
B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的;
C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
D、在社会保障、政策扶持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、明显有失公平的。(摘自:长垣县公安局 平安长垣)